一、 辦理設計審核手續
㈠應提交的資料
⒈設計資料
① 設計說明(包括分類的依據);
② 防雷接地平面圖及大樣圖;
③ 均壓環設計圖及大樣圖;
④ 天面圖及大樣圖(包括針、網、帶及其它);
⑤ 四置圖;
⑥ 立面圖;
⑦ 總配電圖。
1.上述設計資料若屬分段設計,則必須按施工進度提交相應圖紙。
2.提交規劃報建審核書、施工資質證、焊工證(復印件)。
3.采用非標防雷產品(各尖消雷器、防雷器、避雷器、避雷導體、優化避雷針等)進行設計,必須同時把產品說明書及有關證件、設計方案送市防雷所審核。
4.若沒有進行防雷設計,則需帶全套建筑物設計圖紙到防雷所審核。
㈡經審核合格后,按省物價局粵價函(2003)175號文,以及《廣東省經營服務性收費許可證》的收費標準繳納檢測驗收費,所需費用由建設單位列入工程概算,同時領取《廣東省防雷設施設計核書》、《廣州市新建建筑物防雷設施驗收手冊》,憑《廣東省防雷設施設計審核書》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施工手續。
二、 工程驗收
㈠隱蔽部分的驗收
辦理開工手續后,工程施工進度以下環節時,請提前一天通知市防雷所質監科,派人到現場監督、檢測。
1. 完成樁基礎,開始綁扎承臺、地梁鋼筋時。
2. 完成地梁澆注,開始綁扎柱鋼筋時。
3. 完成柱的澆注,開始首層板筋綁扎時。
4. 每隔 層綁扎筋時。
5. 每次均壓環施工(砌墻到外墻窗底部)或焊接完均壓環時。
6. 最頂層綁扎板筋,焊接完天面避雷網格時。
7. 焊接完天面防雷帶、避雷帶時。
8. 均壓環與外墻金屬門窗相連接時。
9. 完成對大樓玻璃幕墻等大的金屬物體的等電位處理時。
10. 完成低壓配電、供水系統、煤汽管道等設施安裝時。
11. 在安裝大樓冷卻塔、廣告牌等金屬物體時。
㈡工程總驗收
1. 申請防雷設施優良工程評定的單位,須填寫申請表格,經市防雷派人復審后審批。
三、 注意事項
1.《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》(GB50057-94)是強制性國家標準,新建建筑物的防雷設計、施工均必須按此規范嚴格執行。
下列行為有可能導致建筑物防雷能力先天不足,留下永久性的雷擊隱患:
① 防雷建筑物沒有防雷設計,或未有防雷設計先開工;
② 不按《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》(GB50057-94設計;
③ 不按設計施工,施工人員無焊工證上崗;
④ 隱蔽部分未經驗收便進入下一道工序;
⑤ 不按“責令整改通知書”及時整改;
⑥ 工程未經驗收便投入使用。
對上述行為,并造成嚴重后果的,將依照省人大第八屆二十六次常務會議通過的法規《廣東省氣象管理規定》和廣東省人民政府頒布的《廣東省防御雷電災害管理規定》進行處罰。
2. 防雷設施驗收完畢后,建設單位應持市防雷所的防雷設施驗收資料(質量證明書或合格證)交當地建筑工程質監站,作為建設工程總驗收的依據之一。
3. 對防雷設計圖紙的審核;為甲、乙方提供技術咨詢;對施工隊伍的技術指導及質量監督等項工作,在物價部門未有規定之前,暫不收費。工程量是依據對防雷設施各環節定期檢測的數據來確定的。對建設單位委托的補充設計,只收工費。
4. 新建建筑物為綜合性建筑物,并涉及到通信、計算機弱電設備的安裝時,其防雷設計將涉及到氣象、供電、通信、計算機等多個專業的技術規范,設計單位應同建設單位到市防雷所進行咨詢,確定設計方案,以避免人力、物力的浪費(據廣州市目前情況,一般可節省建設投資10萬元左右)。
5. 建筑物防雷設施是全社會防雷減災的一項重要的基礎建設,是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,保障四化建設順利進行的重要工作。因此,建筑物的防雷建設、設計、施工各方面都要遵章守法,共同把防雷減災工作做好。
歡迎有關單位進行咨詢。